2019年5月25日,第72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通过了《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首次纳入起源于中医药的传统医学章节,这是我国政府与中医专家历经十余年持续努力所取得的宝贵成果。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报告》指出,ICD-11 包括一个题为“传统医学病证—模块 1”的补充章节,将起源于古代中国且当前在中国、日本、韩国和其它国家普遍使用的传统医学病证进行了分类。将有关传统医学的补充章节纳入《国际疾病分类》使我们第一次能够统计传统医学服务和就医情况,测量其形式、频率、有效性、安全性、质量、结果及费用,并可以与主流医学和研究进行对比。
国际疾病分类(ICD)是WHO制定颁布的、国际统一的疾病分类标准,是各国政府在医疗、管理、教学和科研及制定政策中关于疾病分类的规范性标准,是全球卫生健康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基础和通用标准之一。ICD历经百年,已进行了10次修订。2007年WHO启动ICD第11次修订工作后,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全国中医药系统专家进行研讨论证,形成了国内知名专家牵头的起草组织方案,并派出专员担任WHO项目顾问组成员,积极参与确定项目工作方向,搭建总体架构,制定实施计划,并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
在WHO 的牵头组织和技术指导下,经过长期努力,最终在中国联合相关国家的通力合作下,在ICD-11中建立了以中医药为基础,兼顾日韩传统医学内容的病证分类体系,推动了传统医学150条疾病和196条证候(不含特指和非特指病证)条目纳入ICD-11传统医学章节。
ICD-11的正式发布有助于我国建立与国际标准相衔接并体现我国中医药卫生服务信息的统计网络,从统计分析的角度彰显我国中医药服务在人类健康服务中的能力和地位,有利于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与世界各国医疗卫生体系融合发展,为世界各国认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奠定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极为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