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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一体化”破解侦查瓶颈
添加时间:2015年07月22日     阅读: 1231 次     来源:检察日报

 戴佳蔡盛

“三个一体化”破解侦查瓶颈
“三个一体化”破解侦查瓶颈

开展预防巡回法治宣讲

“三个一体化”破解侦查瓶颈

线索集中研判

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职务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一些职务犯罪之间相互融合、交织,而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技术等部门往往各自为战,工作合力难以实现。

为破解职务犯罪侦查瓶颈,近年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主动转变侦查方式,积极探索“侦查一体化、侦查信息技术一体化、侦防一体化”的工作新机制,有效提升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

侦查一体化

办案效率和质量得到极大提高

2014年4月,作为上海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静安区检察院将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整合为职务犯罪侦查部,由分管副检察长张玉清兼任部长。

“侦查一体化,就是要进一步打破部门壁垒,整合侦查资源。”张玉清向记者介绍说,针对重大案件线索,该院实行线索的集中研判分析,侦查活动的统一组织指挥,侦查资源的共同配置使用,侦查质量的同步监督把控,职责明晰、分工负责,形成了上下左右联合办案的新格局,反贪、反渎工作稳步发展。

在静安区检察院举报中心,每收到一起职务犯罪线索,分管副检察长就会召集反贪、反渎和举报中心的负责人进行集中研判分析,大家从各个角度分析这个线索的可查点,决定最终从哪个最可能的点入手。

今年上半年,该院反贪、反渎等部门负责人在对一起职务犯罪线索进行集中研判分析后,大家一致认为可查性较高。反贪、反渎联合办案组迅速成立,人员统一调配,谁去银行查账,谁去外围调查,谁去排摸走访一一安排妥当。时机成熟后,反贪、反渎侦查人员又联合突破、搜查、取证、核实。为了确保办案质量,侦查部门邀请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办案过程中,职务犯罪侦查部下设的综合组切实履行职能,在后勤保障、案件复审、线索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为各组提供全方位监督、支持和保障。最终,仅用两天时间,职务犯罪侦查部就办理了4件4人的受贿窝串案。

张玉清介绍说,通过实行侦查一体化办案模式,该院职务犯罪侦查效率和案件质量得到极大提高。今年以来,该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从立案到侦查终结平均办案时间为103天,比去年同期减少37%。“在与反贪人员并肩办案的过程中,我一方面打开了办案思路,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审讯技巧,对我的反渎办案工作也十分有帮助。”该院反渎局局长助理金京说。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静安区检察院,即便是在侦查人员的培训过程中,也打破了部门界限,实行反贪、反渎侦查人员集中培训。

培训过程中,反贪、反渎部门的负责人在事先了解部门人员的需求后,都精心设计培训内容。比如,在“突破能力”专题培训中,安排“审讯突破的策略和方法”等课程,着力解决不敢审、不会审等问题;“信息技术”专题培训中,加强心理测试、基础信息库等技术手段的应用;“法律三个一体化文书”专题培训中,注重规范侦查文书、讯问笔录的制作。同时,该院还实行分层分类培训机制,邀请审讯突破专家、心理测试专家等开展“专家授课”,由办案经验丰富的部门负责人开设“局科长讲坛”,青年干警开展“青年干警论坛”,进行多层面交流授课。

“侦查一体化包括线索管理、侦查指挥、资源配置三方面的一体化。”张玉清坦言,目前,静安区检察院在侦查指挥和资源配置两个方面已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线索管理上离一体化尚有距离。“接下来,我们还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线索管理一体化,即整合线索,统一管理、分流和查办,不管是贪污、贿赂线索还是渎职侵权线索,均由举报中心流转至职务犯罪侦查部下设的线索管理组,再分流至各侦查组。而各侦查组均既办贪贿线索(案件),也办渎职线索(案件),打个比方就是‘打通账’。”张玉清说。

侦查信息技术一体化

强化信息情报收集和研判运用

行贿人徐某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却吞吞吐吐,时有反复,而受贿人沈某对自己的行为拒不承认,并称自己很长一段时间,工作在外地,没有受贿的时间,这令审讯一度陷入僵局。

此时,检察技术人员发现了重要线索:在手机短信中,沈某曾让朋友林某提供一张银行卡卡号,随后,他又让徐某打钱至这张银行卡。侦查人员着重就这一问题加强了审讯,虽然沈某又辩称,林某曾经给徐某介绍过生意,这是他的劳务费用,但经过调查,林某、徐某之间根本没有业务往来,更互不相识。在客观证据的指证下,沈某终于承认,自己收受了徐某近8万元的贿赂,为掩人耳目,他让好友林某提供了银行卡,并通过这张卡收钱,事后还和林某订立了攻守同盟。

这是去年下半年,静安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在办理一起医疗领域受贿案件过程中,运用该院技术部门的手机恢复手段突破案件所取得的“战果”。不只是手机恢复技术,电子数据、心理测试等,如今也已成为职务犯罪侦查部在办案中不可或缺的技术手段,而这自然要归功于静安区检察院肯在推进信息引导侦查上狠下功夫。

今年年初,静安区检察院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反映某部门中层干部张某在负责工程项目过程中,收受项目负责人曾某的贿赂。在外围调查中,检察官发现,张某的确负责上述项目,但其个人收入没有异常现象,也没有发现其他疑点,准备以不立案结案。在结案之前的例行谈话中,侦查人员却敏锐地捕捉到,张某虽然表现出一副“我没有问题”的样子,却还是露出一丝紧张,似乎在掩饰什么。

征得张某同意后,侦查人员会同技术人员果断对其进行了心理测试,通过对测试图表中的各参数反应强度及诚实、说谎概率进行综合分析,张某在测试中对相关问题的回答均在说谎阈值内,尤其在问到曾某时反应显著。技术人员很快得出结论:张某在测试中对相关问题的回答有显著说谎显示。

对张某的心理测试结果让侦查人员有了底,在加强外围调查的同时,侦查人员对张某加强了心理攻势。最终,张某交代,自己在负责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多次收受贿赂,由于每次的金额都不大,所以一直抱有侥幸心理,但心理测试这一招击垮了他的心理防线。

“上海市检察院十分重视信息化工作,经与公安、银行、经信委等单位协商,先后为全市侦查人员开通使用上海市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银行信息集中查询,为办案提供了便捷。”张玉清说,受此启发,静安区检察院也和相关部门联手,建立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企业及其公务人员信息库,制定基础信息标准、类别和拓展信息收集途径,逐步建立全面准确的侦查信息档案,为该院职务犯罪侦查部输送信息情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记者采访了解到,静安区检察院专门设立了情报信息人员,对历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及相关线索信息进行梳理、分析、汇总,从中挖掘有价值的信息,为侦查组提供相应的情报支持。“侦查信息技术一体化有效增强了信息情报收集和研判运用,提升了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张玉清告诉记者,今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已立案贪污贿赂案件10件11人,同比上升43%和57%。

侦防一体化

构建立体化预防职务犯罪格局

6月17日中午,一场法治宣讲在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展开,授课者正是静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听众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宣讲过程中,生动的PPT课件、案例、宣传手册,配合微电影播放、双方问答等互动环节,令医生们意犹未尽,宣讲结束后还拉着检察官询问法律问题。

这样的场景在静安区的5个社区卫生中心都曾出现过。而这背后源于职务犯罪侦查部对该院近年来查办的基层职务犯罪案件的梳理分析。

针对近年来医疗卫生领域贿赂犯罪出现反弹并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蔓延的趋势,今年,该院职务犯罪侦查部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作为预防重点人群,预防、社区检察与反贪、反渎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收集、整理全市医疗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例,并与区卫计委沟通联系,达成在全区各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预防巡回法治宣讲的共识,形成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合力。此外,该院还精心制作了《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常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题》问答篇和案例篇宣传册,运用漫画、图表、案例等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目前已发放宣传册200余份。

近年来,静安区检察院精心挑选业务骨干组建法治宣讲团,确立了社会民生关注、职务犯罪预防等多个宣讲主题,采取主动上门宣讲和接受邀请宣讲相结合的方式,为案发单位、相关部门等提供“菜单式”法治宣讲服务。先后赴建行上海分行、农银上海分行、中科院上海分院、静安区动拆迁基地、静安区委党校干部培训班等单位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还制作了法治宣讲活动反馈表,结合收集到的反馈意见,不断完善法治宣讲机制。

结合每年职务犯罪案件查处情况,静安区检察院预防部门深入分析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和特点规律,剖析案发原因和症结,查摆风险隐患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建议。今年3月,静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朱云斌向区委常委会报告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情况,这已是去年以来的第3次报告,引起了区委领导的高度重视,扩大了预防工作在区域内的影响力。

在此基础上,该院牵头拟定了《关于预防工作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基层建设的工作方案》,联合区内各单位加大预防工作在服务基层建设、非公经济和新媒体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力度,通过基层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进社区、进学校、进楼宇、进企业”、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进一步发挥预防工作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服务区域发展的作用。

据介绍,针对区域楼宇经济发达的特点,静安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开展廉政公益广告进楼宇工作,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重点楼宇、企业的沟通协作机制,运用政府宣传电子屏、展板等在全区楼宇商圈等处,精心挑选10余部廉政公益广告滚动播放,扩大预防工作受众面。运用新媒体创新宣传载体,将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精心制作成“二维码”,通过展板、宣传册等形式供楼宇白领扫描下载,提升预防宣传影响。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仅要注重查办案件后的总结、分析、研判,更要注重关口前移,加强查办案件过程中的预防工作。”张玉清说。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静安区检察院预防部门和侦查部门加强协作,做到信息情况互通,预防部门利用掌握建立的预防网络,为侦查部门提供相关情报。同时,预防关口前移,案件进行侦查期间,预防部门检察官就及时介入侦查,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查阅案卷材料、走访案发单位等方式,不断提高预防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