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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护理专业竞赛项目获奖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添加时间:2013年03月08日     阅读: 3669 次     来源:
卫医政发〔20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工会:

  为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升临床护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护理服务,中华全国总工会、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妇联在共同举办的2012年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中,设立了临床护理、儿科护理和重症监护护理三个专业项目。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要求积极响应、紧密协作,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地方选拔和竞赛活动,营造了全员参与、全员提高、勇于创新、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竞赛活动为契机,结合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广大护理工作者将竞赛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立足岗位,勇于创新,争当优秀,展现了当代护士的专业内涵和职业风采。

  在各地竞赛选拔推荐的基础上,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2支代表队、96名选手参加了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总决赛。通过竞赛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内蒙古包钢医院王燕清等3人、四川省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陈婧等4人、浙江省人民医院徐晓霞等2人分别授予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竞赛和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金奖、银奖和铜奖。对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付荣娟等81人授予“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竞赛提名奖”和“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优胜奖”。对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吉林省等10个代表队授予团体奖。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内蒙古包钢医院王燕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席雅君、福建省立医院曾冬艳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五一巾帼奖章”,对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熊柱凤等30人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获奖名单见附件123

  希望获奖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广大护理工作者要向获奖个人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努力提升整体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全国卫生系统要向获奖集体学习,继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凝聚力量,落实深化医改各项任务,不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为推动护理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护理专业竞赛项目获奖集体名单.doc

     2.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护理专业竞赛项目获奖个人名单.doc

     3.《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授予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先进个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五一巾帼奖章、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的决定》.rar

 

 

卫生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