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名单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年03月08日     阅读: 1940 次     来源:

卫办医政发〔201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动院务公开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下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1号)等文件要求,我部组织了第三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的推荐工作。经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推荐以及我部抽查、复核和公示,确定北京市房山区第一医院等123家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为第三批“示范点”(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示范点”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院务公开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院科学管理和解决群众就医热点难点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确定“示范点”是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实现院务公开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具体措施。各“示范点”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深化院务公开。同时,要注重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推广先进经验,提升当地院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做好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院务公开工作,对于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点”的经验和做法,按照院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拓宽公开领域,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要做好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和基层医疗机构改革措施的公开。要把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医疗机构整体工作,并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以院务公开工作推动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水平的提高,使患者切实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三、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推广“示范点”的先进经验,引导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示范点”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其能够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对于院务公开工作水平下降的“示范点”,要及时报告我部。要加强对辖区内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将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并与“医疗质量万里行”、卫生行风建设、“三好一满意”等工作紧密结合,促进院务公开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四、为加强“示范点”管理,我部将不定期对“示范点”的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示范点”资格。

 

附件:第三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名单

 

 

                                        卫生部办公厅

                                        201321

 

 

 

附件

第三批“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名单

省(区、市)

医疗机构名单

北京市

 

1.房山区第一医院

 

2.门头沟区医院

 

3.中关村医院

天津市

 

1.宁河县医院

 

2.蓟县人民医院

河北省

 

1.巨鹿县医院

 

2.栾城县医院

 

3.平泉县医院

 

4.迁安市人民医院

 

5.青龙满族自治县医院

 

6.涉县医院

 

7.唐县人民医院

山西省

 

1.高平市人民医院

 

2.孝义市人民医院

 

3.芮城县人民医院

 

4.沁源县人民医院

 

5.灵石县人民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

 

1.满洲里市第一医院

 

2.乌海市海南区人民医院

 

3.和林县医院

 

4.磴口县人民医院

 

5.新巴尔虎右旗医院

辽宁省

 

1.大石桥市中心医院

 

2.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

 

3.瓦房店市中心医院

吉林省

 

1.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2.前郭县医院

黑龙江省

 

1.齐齐哈尔市泰来县人民医院

 

2.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医院

 

3.七台河市勃利县人民医院

 

4.佳木斯市同江市(县)人民医院

上海市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

江苏省

 

1.高淳县人民医院

 

2.泰兴市人民医院

 

3.丹阳市人民医院

 

4.仪征市人民医院

浙江省

 

1.东阳市人民医院

 

2.新昌县人民医院

 

3.余姚市人民医院

安徽省

 

1.舒城县人民医院

 

2.宿松县人民医院

福建省

 

1.福鼎市医院

 

2.建瓯市立医院

 

3.长乐市医院

 

4.永安市立医院

 

5.长泰县医院

江西省

 

1.德安县人民医院

 

2.南城县人民医院

 

3.新干县人民医院

 

4.高安市人民医院

 

5.信丰县人民医院

山东省

 

1.高密市人民医院

 

2.蓬莱市人民医院

 

3.邹城市人民医院

 

4.东阿县人民医院

 

5.郓城县人民医院

河南省

 

1.登封市人民医院

 

2.伊川县人民医院

 

3.禹州市人民医院

 

4.临颍县人民医院

 

5.确山县人民医院

 

6.商城县人民医院

湖北省

 

1.大冶市人民医院

 

2.宜城市人民医院

 

3.钟祥市人民医院

 

4.麻城市人民医院

湖南省

 

1.冷水江市人民医院

 

2.攸县人民医院

 

3.祁阳县人民医院

 

4.石门县人民医院

 

5.沅陵县人民医院

广东省

 

1.阳东县人民医院

 

2.英德市人民医院

 

3.普宁市人民医院 

 

4.罗定市人民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1.南宁市武鸣县人民医院

 

2.柳州市鹿寨县人民医院

 

3.桂林市兴安县人民医院

海南省

 

1.定安县人民医院

重庆市

 

1.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

 

2.荣昌县人民医院

四川省

 

1.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

 

2.仁寿县人民医院

 

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

 

4.大英县人民医院

 

5.大竹县人民医院

 

6.阆中市人民医院

 

7.罗江县人民医院

贵州省

 

1.余庆县人民医院

 

2.兴义市人民医院

 

3.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

 

4.六枝特区人民医院

 

5.花溪区人民医院

云南省

 

1.新平县人民医院

 

2.祥云县人民医院

 

3.景洪市人民医院

 

4.龙陵县人民医院

 

5.开远市人民医院

 

6.安宁市人民医院

 

7.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

西藏自治区

 

1.拉萨市曲水县卫生服务中心

 

2.山南地区琼结县卫生服务中心

 

3.日喀则地区日喀则市卫生服务中心

 

4.昌都地区洛隆县卫生服务中心

陕西省

 

1.延安市子长县人民医院

 

2.西安市阎良区人民医院

 

3.宝鸡市凤翔县医院

 

4.咸阳市永寿县人民医院

 

5.安康市宁陕县医院

 

6.汉中市佛坪县医院

甘肃省

 

1.凉州区医院

 

2.临洮县医院

 

3.庆城县医院

 

4.武山县医院

青海省

 

1.大通县人民医院

 

2.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

 

1.永宁县人民医院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1.哈密地区哈密市人民医院

 

2.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人民医院

 

3.和田地区于田县人民医院

 

4.阿勒泰地区富蕴县人民医院

 

5.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医院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1.农二师库尔勒医院